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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06 月 27 日
說明:經本校107年6月4日教務處專案助理甄選小組委員會評議通過。
公告事項:
一、正取:陳○虹
二、備取:林○樺
備註:備取人員保留備取資格三個月,如正取人員因故未能報到或於三個月內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最後修改於 2018 年 0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