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雙語教學課程徵件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04月22日公告/ 04月28日補充修正公告
n 課程說明:
1. 依據「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雙語教學課程實施要點」
2. 教師申請雙語教學之專業課程補助,應擬具雙語教學課程計畫,
3. 雙語教學課程基本校標詳見雙語教學課程開課申請表。
4. 課程補助審查之標準:
雙語教學課程計畫內容 |
審查重點 |
教學教材 |
(1)教學教材含英語之比例是否符合課程校標 (2)教材是否包含自製整理之補充全英語教材 |
內容教學 |
規劃授課方式使用英語比例是否符合課程校標 |
授課方式 |
授課方式是否規劃培養同學口頭簡報及QA問答 |
n 申請規範及流程:
1. 申請人須為本校專、兼任教師,每位教師每學期補助至多2門課程,
2. 申請案請依課程類別(普及課程/一般科技及碩博專業課程)提繳相
(1) 普及英文課程補助:送至語言教學中心申請,
(2) 一般科系及碩博專業課程補助:送至雙語教學資源中心申請,
3. 獲核定補助之申請人,如其課程因故無法開設,則收回當期補助。
4. 申請期間:申請流程如上述「申請規範及流程」第2點說明辦理,
n 經費補助說明:
1. 雙語教學課程經費來源由校級計畫補助款及其配合款、
2. 獲補助案須遵循「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雙語教學課程實施要點」辦理,
3. 核銷時須檢附預作請購系統核銷憑證等相關資料。
n 成果報告繳交注意事項詳見雙語教學課程補助申請書及雙語教學課程
n 如對於本公告有任何疑問,請洽業務承辦窗口:
l 一般科系/碩博專業課程:雙語教學資源中心(行政大樓4樓) 蘇小姐 05-6315917
l 普及英文課程:語言教學中心(第四教學大樓2樓) 林小姐 05-631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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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此郵件由系統自動發送,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相關轉寄內容,如有疑問請與下列負責人員聯絡!
l雙語教學資源中心(行政大樓4樓) 蘇小姐 05-
l語言教學中心(第四教學大樓2樓) 林小姐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