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雙語教學課程徵件公告(補充修正公告)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111學年度第1學期雙語教學課程徵件公告

中華民國1110422日公告/ 0428日補充修正公告

課程說明:

1. 依據「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雙語教學課程實施要點」辦理雙語教學課程開課申請及補助。雙語教學課程係指大一至大三英文必修之「普及英文課程」及各系所(中心非語言類之「專業課程」,原有「全英語授課」課程亦納入規範。其課程內容教學、教學教材、學習成效評量與展現、課堂師生互動及學生間互動使用英語之比例達雙語化學習計畫之標準

2. 教師申請雙語教學之專業課程補助,應擬具雙語教學課程計畫經雙語教學課程推動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經教務處審核備查後實施。前項教學計畫應以英語方式載明課程大綱、教學教材內容、雙語教學進行方式、成績評量方式及師生互動討論方式,且開課時應於科目時間表上註明為『雙語授課』並於上課前公告注意事項供學校週知。

3. 雙語教學課程基本校標詳見雙語教學課程開課申請表

4. 課程補助審查之標準:

雙語教學課程計畫內容

審查重點

教學教材

(1)教學教材含英語之比例是否符合課程校標

(2)教材是否包含自製整理之補充全英語教材

內容教學

規劃授課方式使用英語比例是否符合課程校標

授課方式

授課方式是否規劃培養同學口頭簡報及QA問答

申請規範及流程:

1. 申請人須為本校專、兼任教師,每位教師每學期補助至多2門課程,具備CEFR B2等級的聽說讀寫能力或取得EMI師資培訓研習證明者至多3,大學部各系以 6 門為原則,研究所不限。

2. 申請案請依課程類別(普及課程/一般科技及碩博專業課程)提繳相關資料,包括雙語教學課程開課申請表、雙語教學課程計畫及雙語教學課程補助申請書送至各教學單位(系、院、中心、室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由系所(中心)、院主管核章,完成後,依課程類別:

(1) 普及英文課程補助:送至語言教學中心申請,並將前述電子檔寄至承辦單位信箱kirsty@nfu.edu.tw

(2) 一般科系及碩博專業課程補助:送至雙語教學資源中心申請,並將前述電子檔寄至承辦單位信箱vx160213@nfu.edu.tw

3. 獲核定補助之申請人,如其課程因故無法開設,則收回當期補助。

4. 申請期間:申請流程如上述「申請規範及流程」第2點說明辦理,並於1110531日前依課程類別繳交至語言教學中心/雙語教學資源中心。

經費補助說明:

1. 雙語教學課程經費來源由校級計畫補助款及其配合款、校控經費支應,課程採實質審查擇優通過,補助額度及件數得依當年度預算酌予增減。補助原則詳見雙語教學課程補助申請書

2. 獲補助案須遵循「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雙語教學課程實施要點」辦理,並於課程結束一個月內繳交相關成果報告,該課程結果將作為本校校務分析應用及大型計畫項下成果展示應用。

3. 核銷時須檢附預作請購系統核銷憑證等相關資料。

成果報告繳交注意事項詳見雙語教學課程補助申請書雙語教學課程成果報告

如對於本公告有任何疑問,請洽業務承辦窗口:

一般科系/碩博專業課程:雙語教學資源中心(行政大樓4蘇小姐 05-6315917

普及英文課程:語言教學中心(第四教學大樓2林小姐 05-631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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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此郵件由系統自動發送,請勿直接回覆此郵件!
相關轉寄內容,如有疑問請與下列負責人員聯絡!

l雙語教學資源中心(行政大樓4蘇小姐 05-6315917

l語言教學中心(第四教學大樓2林小姐 05-6315833

最後修改於 2022 年 0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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